身:自身。把自己放在事情之外,毫不關心。
插錐尖的一點地方。形容極小的一塊地方。也指極小的安身之處。
原指作戰把軍隊布置在無法退卻、只有戰死的境地,兵士就會奮勇前進,殺敵取勝。後比喻事先斷絕退路,就能下決心,取得成功。
置:放;度:打算。放在考慮之外。指不放在心上
弈棋時不知如何下子。比喻臨事猶豫不決。 宋 李綱 《議責成》:“譬猶弈者,置棋不定,不足以勝敵。”參見“ 舉棋不定 ”。
捆起來以後放在高高的架子上。比喻放著不用。
擱在一邊,不予過問。 清 袁枚 《新齊諧·抬轎郎君》:“乃閉鎖書舍中,未幾逃出,又爲人擡轎矣。如是者再三,祖父無如何,置之不問。” 巴金 《秋》一:“ 鄭 家至今尚無安葬的意思,大舅也置之不問。”
置:放,擺;若:好像。放在一邊,好像沒有聽見似的。指不予理睬。
高閣:儲藏器物的高架。捆起來以後放在高高的架子上。比喻放著不用。
快:痛快。恨不得把人弄死才痛快。形容心腸狠毒。
設酒宴辦盛會
猶滴水不漏。形容說理嚴密,毫無錯漏。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一四:“今有學者在某門者,其於考理,非不精當,説得來置水不漏,直是理會得好。然所爲卻顛倒錯繆,全然與所知者相反。”
放在一旁不再過問。後用來指對事情不加過問。
放在一邊不再想起。
之:代詞,它;理:理睬。放在一邊,不理不睬。
已:結束。把他人害死才算結束。
之:代詞,它;弗:不。放在一邊,不理不睬。形容毫不關心。
有意使人處於無法生存下去的境地。
置:放著;之:代詞;顧:照管。放在那兒不管。
擱在一旁,不予理論。 魯迅 《而已集·文藝和革命》:“這之前,有時恐怕也有青年潛入宣傳,工人起來暗助,但這些人們大抵已經死掉,或則無從查考了,置之不論。”亦作“ 置之弗論 ”。 魯迅 《朝花夕拾·無常》:“鬼神之事,難言之矣,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論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