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]基本解釋

[ duì zhù ]

唐 制,凡由吏部擬授的官職,再經門下侍中、給事中複審,稱為“對注”。

[]詳細解釋

  1. 唐 制,凡由吏部擬授的官職,再經門下侍中、給事中複審,稱為“對注”。

    宋 洪邁 《容齋三筆·蔡京除吏》:“ 唐 天寶 之季, 楊國忠 以右相兼吏部尚書,大集選人注擬於私第。故事:注官訖,過門下侍中、給事中。 國忠 呼左相 陳希烈 於座隅(原註:時改侍中為左相),給事中在列,曰:‘既對注矣,過門下了矣。’”

[]百科解釋

報錯 更多→

[]英文翻譯

Of no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