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員公署   [zhuān yuán gōng shǔ]
[專員公署]基本解釋
省稱“專署”。 我國原在省、自治區下的專區設立的派出機關。代表省、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督促、檢查、指導所轄縣、市人民委員會的工作,並辦理上級人民委員會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。1978年憲法改稱“行政公署”。
[專員公署]詳細解釋
省稱“專署”。我國原在省、自治區下的專區設立的派出機關。代表省、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督促、檢查、指導所轄縣、市人民委員會的工作,並辦理上級人民委員會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。1978年憲法改稱“行政公署”。
[專員公署]百科解釋
又稱行政公署(簡稱行署),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、自治區人民政府曾經根據需要設定的的派出機關,歷史上也稱為“專員公署”(簡稱“專署”),其不屬於一級政府。 更多→ 專員公署
[專員公署]英文翻譯
Commission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