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   [shěn pàn]
[審判]基本解釋
對案件進行審理並加以判決
[審判]詳細解釋
審理案件並加以判決。
清 劉獻廷 《廣陽雜記》卷二:“ 蕭山縣 人 來度 ,官 滇 中。嘗睡去,於冥中列坐審判世間事,亦有千古未結之案。” 瞿秋白 《赤都心史》十九:“這位女教師不得不受審判,爭辯的結果,反得知審判官中每人至少也得七份口糧呢。”
引申為檢驗評價。
洪深 《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》第一章五:“在事實的靠得住與否這一點上,觀眾最容易審判一個作家了。”
[審判]百科解釋
審判即審理案件,並給予判決。是執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。 更多→ 審判
[審判]英文翻譯
Tri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