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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宜]基本解釋

1.適合,適當:~人。~於。合~。權~。適~。相~。

2.應該,應當:事不~遲。

3.當然,無怪:~其無往而不利也。

4.姓。

[宜]詳細解釋

〈形〉

  1. (會意。從門之下一之上。甲骨文字形。象屋裡俎上有肉的形狀。本義:合適;適宜) 同本義

    宜,所安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
    宜,事也。——《爾雅》

    宜得其所也。——《蒼頡篇》

    君子宜之。——《詩·小雅·裳裳者華》

    宜其室家。——《詩·周南·桃夭》

    世易時移,變法宜矣。(宜矣,是適宜的了,是應該的了。)——《呂氏春秋·察今》

  2. 又如:宜子(女子富有生育能力);宜民(使民眾安輯);宜時(適時);宜春(適宜於春天)

〈名〉

  1. 煮熟可吃的肉

    弋言加之,與子宜之。——《詩·鄭風》

  2. 祭名。祭祀土地之神

    起大事,動大眾,必先有事乎社而後出,謂之宜。——《爾雅》

  3. 適宜的事

  4. 豐收 。如:宜年(指豐收之年)

  5. 通“儀”。法度,標準

    宜鑒於殷,駿命不易。——《詩·大雅·文王》

    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。——《詩·小雅·由儀序》

  6. 通“誼”( yì)。合理的道理、行為

    將施於宜。——《國語·晉語四》

    案主當宜,行其正理。——《管子·明法》。俞樾雲:“宜乃誼之省。”

    宜無嫌於往初。——張衡《東京賦》

  7. 應當(多用於否定式)

    不宜有所過。(“宜”,應該;“過”拜訪。)——《史記·魏公子列傳》

    宜付有司論其刑賞。(應該交給主管的官,判定他們受罰或者受賞。有司:職有專司,就是專門管理某種事情的官。刑:罰。)——諸葛亮《出師表》

    宜乎眾人矣。(當然人很多了。宜:應當,這裡和“乎”字連用,有“當然”的意思。乎:用在形容詞、動詞、副詞的後面,表示事物或動作的狀態,同“然”。眾矣:人很多了。)——宋· 周敦頤《愛蓮說》

    國亦宜矣。——清· 梁啓超《譚嗣同傳》

  8. 又如:宜蠲(應該減免);事不宜遲;不宜操之過急;宜速歸;宜然(應該這樣);宜當(情理上必須如此)

〈副〉

  1. 當然

    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。——《左傳》

  2. 大概

    今陰陽不調,宜更歷之過也。——《漢書》

[宜]百科解釋

宜,有套用上可以做形容詞、名詞、助動詞、副詞,同時有多種解釋,套用廣泛。 更多→

[宜]英文翻譯

shoul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