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   [pó po]
[婆婆]基本解釋
1.丈夫的母親
2.〈方〉祖母;外祖母
3.個人或單位的頂頭上司
[婆婆]詳細解釋
對老年婦女的尊稱。
宋 樓鑰 《太碩人潘氏輓詞》詩自註:“ 太宗 賜 張文定 齊賢 母詔曰:‘婆婆有福,生得好兒,為國家分憂。’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九回:“那老婆婆白髮齊眉,出來向兩公子道了萬福。” 郭小川 《春暖花開》詩:“婆婆好似 佘太君 ,婦女如同 穆桂英 。”
祖母。
唐 權德輿 《祭孫男法延師文》:“翁翁婆婆以乳菓之奠,致祭於九歲孫男 法延師 之靈。” 明 陳汝元 《金蓮記·捷報》:“媽媽遠征,孩兒固當陪侍;婆婆獨守,孫子豈忍拋離?”
母親。
金 董解元 《西廂記諸宮調》卷五:“ 鶯鶯 不忍,以此背婆婆。婆婆知道,除會聖,雲雨怎得成合!”
丈夫之母。
明 高明 《琵琶記·蔡母嗟兒》:“公公婆婆,媳婦便是親兒女,勞役事,本分當為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六回:“媳婦住著正屋,婆婆倒住著廂房,天地世間,也沒有這個道理。” 丁玲 《母親》:“大姑奶奶是能幹的人,繡花有名的好,又快,又會出花樣,可是二十年的媳婦一做,被婆婆壓倒了。”
妻子。
元 無名氏 《契約文字》楔子:“我那先娶的婆婆可亡化子,這婆婆是我後娶的。” 元 關漢卿 《蝴蝶夢》楔子:“這是我的婆婆,生下三個孩兒,都不肯做農莊生活,只是讀書寫字。” 周立波 《山鄉巨變》上一:“唉,同志不曉得,是我婆婆的主意。”
[婆婆]百科解釋
婆婆是一種稱謂,通常用於稱呼老年婦女,包括(丈夫的母親、外祖母(外婆)、祖母(奶奶)、曾祖母)。丈夫的母親也可直稱媽媽,廣東地區稱“奶奶”。又因丈夫的父親被稱為公公,兩者合稱為公婆。 英文中的“公公婆婆”二詞是:“father-in-law、mother-in-law”。按字面理解,“公公婆婆(包括岳父岳母)”是我們法律意義上的父母,因為合法的婚姻你才稱配偶的父母為父母,這種解釋倒也合理。 更多→ 婆婆
[婆婆]英文翻譯
Mother-in-la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