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   [dà lǐ sì]
[大理寺]基本解釋
掌管刑獄的官署。
[大理寺]詳細解釋
掌管刑獄的官署。
秦 漢 置廷尉,掌刑辟。 北齊 設大理寺,歷代至 清 皆相沿。 明 清 與刑部、都察院為三法司,會同處理重大的司法案件。參閱《隋書·百官志中》、《清通典·職官五》。
[大理寺]百科解釋
大理寺,官署名。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,掌刑獄案件審理,長官名為大理寺卿,位九卿之列。秦漢為廷尉,北齊為大理寺,歷代因之,明清時期與刑部、都察院並稱為“三法司”。清末新政改稱為大理院,民國初年北洋軍閥政府亦襲此名,為當時的最高審判機關。 更多→ 大理寺
[大理寺]英文翻譯
Dali Temp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