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理環境決定論   [dì lǐ huán jìng jué dìng lùn]
[地理環境決定論]基本解釋
1. 世紀,
2. 世紀以後受到批評。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孟德斯鳩、英國的巴克爾、德國的拉采爾、美國的森普爾。
[地理環境決定論]百科解釋
地理環境決定論,簡稱“決定論”,是確認自然條件(即地理環境)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的一種思潮,即以自然過程的作用來解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進程,從而歸結於地理環境決定政治體制。這一論點萌芽於古希臘時代,希波克拉底(Hippocrates)認為人類特性產生於氣候,曾廣泛流行於社會學、哲學、地理學、歷史學的研究中。 更多→ 地理環境決定論
[地理環境決定論]英文翻譯
Geographical 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