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丁   [dì dīng]
[地丁]基本解釋
1.土地稅和勞役稅的合稱。舊制田賦分夏稅、秋糧,丁賦有市民、鄉民、富民、佃民、客民等,區分為上中下則, 清 代合而為一。 清 王慶雲 《熙朝記政·記丁隨地起》:“ 楊炎 併租庸調為兩稅,而丁口之庸錢併入焉。 明 嘉靖 後行一條鞭,均徭、里甲與兩稅為一……我朝定製百餘年矣,地丁之外分毫無取焉。” 清 俞正燮 《癸巳類稿·地丁原始》:“ 康熙 五十年二千四百十七萬九十九丁。按此年丁數為地丁之根…… 雍正 四年諭,丁糧派於各地糧內。以 雍正 五年為始。”
2.指紫花地丁或蒲公英。見 明 李時珍 《本草綱目·草五·紫花地丁》;又《菜二·蒲公英》。
3.即佃戶。參見“ 地客 ”。
[地丁]詳細解釋
土地稅和勞役稅的合稱。舊制田賦分夏稅、秋糧,丁賦有市民、鄉民、富民、佃民、客民等,區分為上中下則, 清 代合而為一。
清 王慶雲 《熙朝記政·記丁隨地起》:“ 楊炎 併租庸調為兩稅,而丁口之庸錢併入焉。 明 嘉靖 後行一條鞭,均徭、里甲與兩稅為一……我朝定製百餘年矣,地丁之外分毫無取焉。” 清 俞正燮 《癸巳類稿·地丁原始》:“ 康熙 五十年二千四百十七萬九十九丁。按此年丁數為地丁之根…… 雍正 四年諭,丁糧派於各地糧內。以 雍正 五年為始。”
指紫花地丁或蒲公英。見 明 李時珍 《本草綱目·草五·紫花地丁》;又《菜二·蒲公英》。
即佃戶。參見“ 地客 ”。
[地丁]百科解釋
地丁草(學名:Corydalis bungeana Turcz.),別稱:紫堇(北京植物志、內蒙古植物志),彭氏紫堇(北京植物志),布氏地丁(東北藥用植物圖志)等。為多年生草本,高10-30厘米。根細而直,少分枝,淡黃棕色。莖細弱,從基部向四周多分枝,有棱、灰綠色,光毛或疏生長柔毛。基生葉叢生,基生葉互生,有柄;適應性較強,喜溫暖稍涼爽氣候。耐寒,怕旱。對土壤要求不嚴,粘土、壤土、砂質壤土均可種植。分布廣東、廣西、浙江、江西等地。以乾燥全草供藥用,有清熱解毒之功效,主治癰腫、疔瘡、風熱感冒、支氣管炎、肝炎、腸炎等症。 更多→ 地丁
[地丁]英文翻譯
Viol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