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司   [tǔ sī]
[土司]基本解釋
1.烤麵包片。又稱吐司
2.元、明、清時期於西北、西南少數民族地區設定的、由當地民族首領充任並世襲的官職
[土司]詳細解釋
亦稱“ 土官 ”。
元 、 明 、 清 時期於西北、西南地區設定的由少數民族首領充任並世襲的官職。按等級分為宣慰使、宣撫使、安撫使等武職和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縣等文職。 明 清 兩代曾在部分地區進行改土歸流。解放後,土司制度已廢除。《元史·仁宗紀三》:“ 雲南 土官病故,子姪兄弟襲之,無則妻承夫職。”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凡土司之官九級,自從三品至從七品,皆無歲祿。” 王闓運 《擬李鴻章陳苗事摺子》:“土司之制,即 蜀 臣 諸葛亮 用 孟獲 之意也;歸流之制,則 鄂爾泰 、 張廣泗 所秉廟算於 世宗 、 高宗 者也。”
指土司官吏所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。
清 李調元 《南越筆記·粵俗好歌》:“東西兩 粵 皆尚歌,而西 粵 土司中尤盛。” 吳晗 《朱元璋傳》第四章二:“三是在上述兩個系統以外,和南部 思普 一帶的許多少數民族,就是 明 代叫作土司的地區。”
[土司]百科解釋
吐司,是英文toast的音譯,粵語(廣東話)叫多士,實際上就是用長方形帶蓋或不帶蓋的烤聽製作的聽型麵包。用帶蓋烤聽烤出的麵包經切片後呈正方形,夾入火腿或蔬菜後即為三明治。用不帶蓋烤聽烤出的麵包為長方圓頂形,類似長方形大麵包。 更多→ 土司
[土司]英文翻譯
Toas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