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議庭   [hé yì tíng]
[合議庭]基本解釋
審判人員共同審理案件時所組成的審判庭。我國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合議制。第一審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;抗訴和抗訴案件的審理,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。
[合議庭]詳細解釋
審判人員共同審理案件時所組成的審判庭。我國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合議制。第一審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;抗訴和抗訴案件的審理,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。
[合議庭]百科解釋
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,其成員不是固定不變的,而是臨時組成的,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。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案件的時候則自己擔任審判長。合議庭評議案件時,如果意見分歧,應當少數服從多數,但是少數人的意見應當記入評議筆錄,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簽名。 更多→ 合議庭
[合議庭]英文翻譯
Collegiate ben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