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人看不起
令人鄙視。
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緬甸歸誠本末》:“疏上,得嚴旨發原摺命廷臣遍閲,飭其乖謬可鄙可笑之處。” 丁玲 《韋護》第一章四:“他覺得他們很可鄙, 柯君 則更甚。”
可鄙,意思是讓人看不起,被鄙夷的。投降是可鄙的。 更多→ 可鄙
Contemptib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