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高宗 時,弘文館直學士 劉禕之 、著作郎 元萬頃 等,時奉詔於翰林院草制,密令參決,以分宰相之權。
...。想宸恩初拜,北門學士,都人盡道,東閣郎君。雨細絲輕,梅黃金重,兩莢寶階呈端蓂。稱觴慶,願萊衣袞袞,長照壯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