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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美自由貿易區   [běi měi zì yóu mào yì qū]

[北美自由貿易區]基本解釋

美國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國建立的自由貿易區。根據1992年12月簽訂、1994年1月1日生效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建立。據1991年統計,該自由貿易區擁有人口36億,國內生產總值達64萬億美元。該協定規定,在十五年內分三個階段取消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,實現商品和勞務的自由流通。

[北美自由貿易區]百科解釋

北美自由貿易區(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,NAFTA)是在區域經濟集團化進程中,由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在美洲組成的。由美國、加拿大和墨西哥3國組成於1992年8月12日就《北美自由貿易協定》達成一致意見,並於同年12月17日由三國領導人分別在各自國家正式簽署。1994年1月1日,協定正式生效,北美自由貿易區宣布成立。三個會員國彼此必須遵守協定規定的原則和規則,如國民待遇、最惠國待遇及程式上的透明化等來實現其宗旨,藉以消除貿易障礙。自由貿易區內的國家貨物可以互相流通並減免關稅,而貿易區以外的國家則仍然維持原關稅及壁壘。美墨之間因北美自由貿易區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... 更多→ 北美自由貿易區

[北美自由貿易區]英文翻譯

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