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話   [běi fāng huà]
[北方話]基本解釋
[northern dialect] 漢語最大的一種方言。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基礎方言。以黃河流域為中心,分布於東北和長江流域中部及西南各省(包括四川、雲南、貴州、湖南西北部和廣西北部的方言),使用人數約占漢族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,北方話內部一致性很強,根據部分分支,一般又分為北方、西北、西南、江淮等四個次方言
[北方話]詳細解釋
長江 以北的漢語方言。廣義的北方話還包括 四川 、 雲南 、 貴州 和 廣西 北部的方言。北方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--國語的基礎方言。根據北方話內部的某些不同特點,一般又分為北方方言、西北方言、西南方言、 江淮 方言四類。
[北方話]百科解釋
北方話的準確稱呼應為官話,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。漢語官方標準語早期稱“雅言”,明清稱“官話”,1909年起稱“國語”,1956年起大陸稱“國語”,而“官話”一詞則被用來指代“官話方言”。官話方言是分布最廣、使用人數最多的一種漢語方言。當今中國約70%的人口以官話方言為母語,主要分布在中國北方絕大多數地區以及南方的四川、重慶、雲南、貴州、湖北大部、廣西北部、湖南西部和北部、江西沿江地區、安徽中北部和江蘇中北部等地。官話可細分為八種次方言:東北官話、北京官話、冀魯官話、膠遼官話、中原官話、蘭銀官話、江淮官話、西南官話。由於江淮官話和西南官話都分布在中國南方,因此北方話、北方方言等稱呼不甚準確。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起,中國大陸語言學界的期刊和專著已統一使用“官話”這一稱呼,“北方方言”、“北方官話”等辭彙事實上已淘汰出學術領域。 更多→ 北方話
[北方話]英文翻譯
Northern dialec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