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訴訟   [gòng tóng sù sòng]
[共同訴訟]基本解釋
當事人一方有兩人以上,或者當事人雙方均有兩人以上的訴訟。或在訴訟提起時發生,或在訴訟過程中形成。共同訴訟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稱為共同訴訟人。每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是獨立的訴訟主體,其訴訟行為對別的共同訴訟人不起約束作用,但是可能對別的共同訴訟人發生影響。
[共同訴訟]百科解釋
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(含兩人)以上的訴訟。在通常情況下,民事訴訟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。但在某些糾紛中,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為兩人以上,形成訴訟時,原告或被告一方或雙方均是多數,這就形成了一種特殊的訴訟形態——共同訴訟。 共同訴訟屬於訴的合併,其意義在於簡化訴訟程式,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處理上作出矛盾的判決。 更多→ 共同訴訟
[共同訴訟]英文翻譯
Joint a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