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牘   [gōng dú]
[公牘]基本解釋
1.公文。
2.指官方的記載、文告等。
[公牘]詳細解釋
公文。
宋 程大昌 《演繁露續集·誤助》:“今人有復名而單書一字者, 劉韶美 名 儀鳳 ,守 蜀 郡,嘗有公牘至省部,單書一 儀 字。” 清 薛福成 《出使四國公牘序》:“公牘之體:曰奏疏,下告上之辭也;曰咨文,平等相告也;其雖平等而稍示不敢與抗者,則曰咨呈;曰札文,曰批答,上行下之辭也。” 鄭觀應 《盛世危言·郵政上》:“凡朝廷之詔旨,臣工之章疏,本管之上下文移,隔省之關提、照會,統謂之公牘。” 章炳麟 《文學論略》:“以比類知源為要者,典章是也;以便俗致用為要者,公牘是也。” 魯迅 《華蓋集·答KS君》:“倘要開頭,他們還得有一個更通古學,更長古文的人,才能勝對壘之任,單是現在似的每周印一回公牘和游談的堆積,紙張雖白,圈點雖多,是毫無用處的。”
指官方的記載、文告等。
姚華 《論文後編·源流》:“無韻之作隨其所志,各自成名,大抵公牘私著,兩別而已。公牘變於《尚書》,私著暢於諸子。”
[公牘]百科解釋
公牘是一個漢語辭彙,意指官方的記載、文告等。 更多→ 公牘
[公牘]英文翻譯
official docu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