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代都察院設有此職,位在副都御史之下
官名。
明 代都察院官員,地位次於左右副都御史。 清 李漁 《玉搔頭·分任》:“老爺陞了僉都御史,巡撫 江西 等處地方。”
僉都御史,官名。明都察院置,分左、右,正四品,位次於正三品之左、右副都御史。 更多→ 僉都御史
an official title in the Ming Dynas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