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妻並未離異,又與人正式結婚。
元·楊景賢《劉行首》第三折:“員外,你不回家來,原來在這裡,做個停妻再娶妻。我和你見官去。”
據我看來,這人年紀雖覺得大些,然究竟現居官場,斷不敢幹那停妻再娶和明妻暗妾的事。
停妻再娶釋義:有妻並未離異,又與人正式結婚。 更多→ 停妻再娶
Bigamous marri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