泛指盆、罐、碗、杯、碟等日常用具或玻璃儀器
清 代各省貢監生參加 順天 鄉試,分南、北、中三卷。
清 代科舉北闈鄉試硃卷,以 滿 、 蒙 編作滿字號; 直隸 編作貝字號;貢、監生編作皿字號;又以南北省人編為南、北、中三類。“貝”系“貢”的省寫;“皿”系“監”的省寫,故“南貝”指南省的貢生;“南皿”指南省的監生。參閱《清會典事例·禮部、貢舉·錄送鄉試一》。
金制的器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