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田   [jǐng tián]
[井田]基本解釋
1.相傳古代的一種土地制度。以方九百畝為一里,劃為九區,形如“井”字,故名。其中為公田,外八區為私田,八家均私百畝,同養公田。公事畢,然後治私事。從 春秋 時起,井田制日趨崩潰,逐漸被封建生產關係所取代。《穀梁傳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古者三百步為里,名曰井田。井田者,九百畝,公田居一。” 范寧 注:“出除公田八十畝,餘八百二十畝,故井田之法,八家共一井,八百畝。餘二十畝,家各二畝半,為廬舍。” 三國 魏 曹操 《度關山》詩:“封建五爵,井田刑獄。” 嚴復 《論中國教化之退》:“ 秦 併天下,更古制,更井田而為阡陌。”參閱《周禮·考工記·匠人》、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。
2.泛指田地。 北齊 顏之推 《顏氏家訓·歸心》:“豈令罄井田而起塔廟,窮編戶以為僧尼也?”
3.在採礦工程中,一個礦田可分為屬各個井(坑)開採的若干部分,每個部分稱為一個“井田”。
[井田]詳細解釋
相傳古代的一種土地制度。以方九百畝為一里,劃為九區,形如“井”字,故名。其中為公田,外八區為私田,八家均私百畝,同養公田。公事畢,然後治私事。從 春秋 時起,井田制日趨崩潰,逐漸被封建生產關係所取代。
《穀梁傳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古者三百步為里,名曰井田。井田者,九百畝,公田居一。” 范寧 註:“出除公田八十畝,餘八百二十畝,故井田之法,八家共一井,八百畝。餘二十畝,家各二畝半,為廬舍。” 三國 魏 曹操 《度關山》詩:“封建五爵,井田刑獄。” 嚴復 《論中國教化之退》:“ 秦 併天下,更古制,更井田而為阡陌。”參閱《周禮·考工記·匠人》、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。
泛指田地。
北齊 顏之推 《顏氏家訓·歸心》:“豈令罄井田而起塔廟,窮編戶以為僧尼也?”
在採礦工程中,一個礦田可分為屬各個井(坑)開採的若干部分,每個部分稱為一個“井田”。
[井田]百科解釋
井田制是我國奴隸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,西周時盛行。那時,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,把土地分隔成方塊,形狀像"井"字,因此稱做"井田"。井田屬周王所有,分配給奴隸主使用。奴隸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,還要交一定的貢賦。奴隸主強迫奴隸集體耕種井田,無償占有奴隸的勞動成果。 更多→ 井田
[井田]英文翻譯
M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