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:境況;遷:改變。事情已經過去,情況也變了。
事情的發生是有原因的。
事情不分大小。形容什么事都管。同“事無大小”。
指事情要靠人去做的。 在一定的條件下,事情能否做成要看人的主觀努力如何。
事情要抓緊時機快做,不宜拖延。
指同樣的事不宜連作三次。
事實與願望相反。指原來打算做的事沒能做到。
指做事得法,因而費力小,收效大。
躬親:親自。不論什么事一定要親自去做,親自過問。形容辦事認真,毫不懈怠。
指工作費力大,收效小。
事情確實,文辭直捷。
形式上具備了某種設定,實際上並不起作用。
指做事得法,因而費力小,收效大。 同“事半功倍”。
事情因為嚴密謹慎而成功。
每日處理的事務非常繁重,可吃飯很少。形容工作辛勞,身體不佳。
指事情和時光都已過去。
隨著事情過去,對該事的感情、態度也起了變化。
碰到事情不要操之過急,而要慢慢地設法應付,可以得到圓滿的解決。
所做的事與所說的話相符合。
事實與願望相違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