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證   [gān zhèng]
[乾證]基本解釋
1.[witness] 訴訟雙方的有關證人二競(指原告被告)乾證俱在,即須剖決。--宋. 陳襄《州縣提綱.察監系人》
2.紹興十六年詔:諸鞫獄追到乾證人,無罪遣還者,每程給米一升半,錢十五文。--《宋史.刑法志》
[乾證]詳細解釋
見“ 乾證 ”。
亦作“ 乾証 ”。與訟案有關的證人。
宋 陳襄 《州縣提綱·察監繫人》:“二競乾證俱至,即須剖決。”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﹝ 紹興 ﹞十六年,詔:‘諸鞠獄追到乾證人,無罪遣還者,每程給米一升半,錢十五文。’” 元 無名氏 《神奴兒》第四折:“你看這 李阿陳 口內詞因,與這狀子上不同,其中必然暗昧著,老夫怎生下斷,中間但得一個乾證的來,可也好也。”《負曝閒談》第二三回:“如此説來,大老爺你倒成了這烏龜的嫡親乾証了!”
[乾證]百科解釋
gānzhèng 訴訟雙方的有關證人 例1:二競(指原告被告)乾證俱在,即須剖決。——宋·陳襄《州縣提綱·察監系人》 例2:紹興十六年詔:諸鞫獄追到乾證人,無罪遣還者,每程給米一升半,錢十五文。——《宋史·刑法志》 更多→ 乾證
[乾證]英文翻譯
Dry certifica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