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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知論   [bù kě zhī lùn]

[不可知論]基本解釋

一種唯心主義的哲學理論。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,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,世界本身或事物的本質是不可知的。它不承認通過社會實踐,可以將尚未認識之物,不斷轉化為已被認識之物。

[不可知論]詳細解釋

  1. 一種唯心主義的哲學理論。認為人類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,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,世界本身或事物的本質是不可知的。它不承認通過社會實踐,可以將尚未認識之物,不斷轉化為已被認識之物。

[不可知論]百科解釋

它與可知論相對,為一種哲學的認識論,除了感覺或現象之外,世界本身是無法認識的。它否認客觀規律,排除社會實踐的作用,可世界是客觀統一的,未經實踐即進行先驗判斷即自我否定。最初由英國生物學家T.H.赫胥黎於1869年提出。人的能力不能超出感覺經驗或現象的範圍,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及發展規律,許多流派從不可知論出發對科學真理的客觀性予以否定,排除認識世界的可能性或者排除徹底認識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學理論。 更多→ 不可知論

[不可知論]英文翻譯

agnosticis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