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計   [shàng jì]
[上計]基本解釋
見上策
[上計]詳細解釋
上策。
《戰國策·西周策》:“ 趙 之上計,莫如令 秦 魏 復戰。”《南史·王敬則傳》:“ 敬 則曰:‘ 檀公 三十六策,走是上計,汝父子唯應急走耳。’”
戰國 、 秦 、 漢 時地方官於年終將境內戶口、賦稅、盜賊、獄訟等項編造計簿,遣吏逐級上報,奏呈朝廷,藉資考績,謂之上計。
《晏子春秋·外篇上二十》:“ 晏子 對曰:‘臣請改道易行而治 東阿 ,三年不治,臣請死之。’ 景公 許。於是明年上計, 景公 迎而賢之。”《淮南子·人間訓》:“ 解扁 為 東封 ,上計而入三倍,有司請賞之。”《後漢書·百官志五》:“﹝州郡屬官﹞本注曰:皆掌治民,顯善勸義,禁姦罰惡,理訟平賊,恤民時務,秋冬集課,上計於所屬郡國。” 劉昭 注引 胡廣 曰:“秋冬歲盡,各計縣戶口墾田,錢穀入出,盜賊多少,上其集薄。” 唐 杜甫 《陰雨不得歸瀼西甘林》詩:“諸侯舊上計,厥貢傾千林。” 清 吳偉業 《魯謙庵使君以雲間山人陸天乙所畫虞山圖索歌》:“一官三載今上計,粉本溪山坐臥持。”
上計吏之省稱。
《後漢書·和帝紀》:“﹝ 永元 十四年﹞是歲,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。” 劉昭 註:“上計,今計吏也。”《北堂書鈔》七九引 北魏 闞駰 《十三州志》:“上計,古之諸侯之奏使也, 漢 因之,號曰計偕。”
[上計]百科解釋
所謂上計,即由地方行政長官定期向上級呈上計文書,報告地方治理狀況。縣令長於年終將該縣戶口、墾田、錢穀、刑獄狀況等,編制為計簿(亦名“集簿”),呈送郡國。根據屬縣的計簿,郡守國相再編制郡的計簿,上報朝廷。根據考核結果,予以升、降、賞、罰。“上計”制度的建立,更意味著中央對地方財政控制的加強。 更多→ 上計
[上計]英文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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