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趣原文注釋譯文,童趣賞析作者沈復簡介

童趣

[作者] 沈復   [朝代] 清代

余憶童稚時,能張目對日,明察秋毫,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,故時有物外之趣。

夏蚊成雷,私擬作群鶴舞於空中,心之所向,則或千或百,果然鶴也;昂首觀之,項為之強。又留蚊於素帳中,徐噴以煙,使之沖煙而飛鳴,作青雲白鶴觀,果如鶴唳雲端,為之怡然稱快。

余常於土牆凹凸處,花台小草叢雜處,蹲其身,使與台齊;定神細視,以叢草為林,以蟲蟻為獸,以土礫凸者為丘,凹者為壑,神遊其中,怡然自得。

一日,見二蟲鬥草間,觀之,興正濃,忽有龐然大物,拔山倒樹而來,蓋一癩蝦蟆,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。餘年幼,方出神,不覺呀然一驚。神定,捉蝦蟆,鞭數十,驅之別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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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童趣》譯文

我回憶兒童時,可以張開眼睛看著太陽,能看清最細微的東西。我看見細小的東西,一定會去仔細地觀察它的紋理,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樂趣。

《童趣》註釋

方:古義:正在; 今義:方形
或:古義:有時,有的人; 今義:或許
余:古義:我; 今義:剩下
蓋:古義:發語詞,相當於“原來是”。 今義:動詞,建築;名詞,器具上部有遮蔽作用的東西。
觀:古義:景象 今義:看
私:古義:私下 今義:自私

《童趣》賞析

作者追憶了自己的童年生活,反映了兒童豐富的想像力和天真爛漫的童趣。全文可分為兩部分。
第一部分(第1段),總寫童年視覺敏銳,喜歡細緻地觀察事物,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。
“能張目對日,明察秋毫”,既反映小孩子視覺敏銳,又表現出孩子的稚氣、天真。“見藐小之物,必細察其紋理”,說明作者小時候善於細緻地觀察細小事物,看到細微的事物中那些別人所不能看到的妙處,產生超然物外的樂趣。
第二部分(第2段至篇末),具體寫童年觀察景物的奇趣。先寫夏天觀察蚊飛的樂趣。“夏蚊成雷”是誇張又是比喻,這裡則是“我”從蚊群嗡嗡的聲音與悶雷聲相似的特點聯想到雷聲。而把蚊比作鶴,也是蚊子的體形、長足與鶴相像,這是孩子們的聯想。這些聯想不但照應了第一部分的“明察秋毫,見藐小之物,必細‘察其紋理’”,同時也為下文作了鋪墊。“心之所向,則或千或百,果然鶴也”,心裡這樣想,眼前就果然出現了群鶴飛舞的景觀。這是在前文聯想基礎上的想像,這正是“物外之趣”。而“留蚊於素帳中,徐噴以煙,使之沖煙而飛鳴,作青雲白鶴觀,果如鶴唳雲端,為之怡然稱快”,又是“我”創造性的聯想和想像,進一步體現了物外之趣。同時也反映了“我”的知識豐富,但活動範圍狹小,沒有機會和條件接觸“青雲白鶴”的實景,靠著豐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領略到書本上圖畫上所描繪的“青雲白鶴”的實景。再寫“我”觀察土牆、花台和小蟲爭鬥的樂趣。這裡寫“我”觀察花台草木,“以叢草為林,以蟲蚊為獸”神遊其中,仍是表現“物外之趣”的。而觀蟲斗、驅蝦蟆的故事,不但緊扣“趣”字,說明“我”觀察入神,而且還能表現“我”的真正可愛,天真無邪。

《童趣》相關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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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童趣》作者沈復簡介

沈復

沈復 (1763年—?),字三白,號梅逸,清乾隆二十八年生於長洲(今江蘇蘇州)。清代文學家。著有《浮生六記》。工詩畫、散文。據《浮生六記》來看,他出身於幕僚家庭,沒有參加過科舉考試,曾以賣畫維持生計。乾隆四十二年(公元1777年)隨父親到浙江紹興求學。乾隆四十九年(公元1784年),乾隆皇帝巡江南,沈復隨父親恭迎聖駕。後來到蘇州從事酒業。他與妻子陳芸感情甚好,因遭家庭變故,夫妻曾旅居外地,歷經坎坷。妻子死後,他去四川充當幕僚。此後情況不明。